1、《许昌市建设工程验收申请书》
2、《许昌市建设工程档案报送验收材料目录册》
3、《许昌市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》
4、按要求排序组卷并按标准装订的纸质档案、(数字化处理前不能打孔、不能裁边)按标准进行数字化处理的电子档案各一套。
5、以上材料按要求提交后,审验时间为1个单体程为1个工作日,每增加1个单体工程增加0.5个工作日,最长为5个工作日,审验完毕后即时出具《许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》。
6、以上表格及档案移交书可在本网站内下载,咨询电话:0374-2962910
城建档案验收后应补充的档案材料:
1、补充内容为联合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审批类文件。
2、按照标准数字化后,以不可改写光盘为存储介质报送(相关纸质材料同步报送)。